2021-2023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北京语言大学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通知》等文件要求,我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补充名额为7人、国家励志奖学金补充名额为6人。现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列示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具体条件:
1.符合学校综合奖学金评定条件;
2.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核证明材料,开具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30%,不具备申请资格。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 40%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参评学生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具体条件:
1.符合学校综合奖学金评定条件;
2.2023-2024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被纳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生活俭朴。
三、申请程序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下载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请下载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二);
3.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只能获得一项;
4.第一批已确定的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不再调整;
5.参与第一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的同学无需重复提交材料;
6.未参与第一批评审的同学可以再次提交申请材料,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0月31日下午17:30,请同学们将纸质版申请表等材料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主楼南401),过期无效。
附件一: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写说明.doc
附件二: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x
联系电话:82303224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