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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5学年寒假假期安全提示

2015-01-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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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寒假放假时间为2015年121日至20153月3日,201336日学生返校报到。

  2.学生须按时返校,对未经批准擅自提前回家或无故按期不归者,学院将予以通报批评。

  3.寒假期间要做到“防火、防盗、防病、防暴、防受骗”,加强对现金和贵重物品的保管,提高对各类诈骗的防范意识,对抢劫等恶性事件提高警惕,确保个人财产及人身安全。

  4.寒假期间尽量不去人多拥挤的公共场所,不随意参加不明真相的集会、游行等活动。

  5.寒假期间一律不组织集体外出旅游。

  6.提高实习和短期兼职期间的安全意识,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组织,保证自己在校外的人身安全。外出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时,要在政府劳动部门的监督下,与用人单位签定合法的劳务合同,不要随便签字,防止受骗或卷入劳务纠纷。

  7.寒假留校的同学要严格执行宿舍楼会客验证登记制度,不准亲属、外人留宿学生宿舍,不准在宿舍内违章使用电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8.各班班委及寝室长如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办老师。

  校治安科电话:82303104

   

    祝全院师生假期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