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月4日,4月5日正常上课。
2. 假期注意出行交通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需要回家和短途旅行的同学一定要选择正规运输公司、正规车辆,不提倡个人租车。
3. 假期结束后需按时返校,对未经批准擅自提前回家或无故按期不归者,院里将予以通报批评。
4. 假期期间,从事各类勤工助学活动的同学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严禁参加传销类非法活动,不贪图小便宜,不泄露个人信息,注意网络诈骗,谨防各类骗局。
5. 节假日期间尽量不去人多拥挤的公共场所,不随意参加不明真相的集会、游行等活动。
6. 节假日期间严格履行出入校门验证制度,严格执行宿舍楼会客验证登记制度,不准亲属、外人留宿学生宿舍,不准在宿舍内违章使用电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7. 各班班委及寝室长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院老师。
校治安科电话:82303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