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关于选拔学生赴佛得角短期交流访问的通知

2016-12-23 浏览次数:
字号:[ ]

    我国与佛得角共和国于1976年建交,至今已40年,适逢2016年2月5日至2017年4月25日佛得角与中国友好交流年,为推动两国教育合作多样化、增进两国青年学生间的交流与沟通,佛得角与中国友好协会邀请我校在校中国学生及教师赴佛得角访问。访问时间为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8日。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1.拥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具有为学校、国家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葡萄牙语或英语综合能力,有较强的跨文化交流能力。

  3.品行良好,身心健康,正式在籍的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4.学生在交流访问后向学生处提交总结。

  二、费用:

  1.自理护照和签证费用。

  2.自理往返国际旅费及其他费用(除在佛期间食宿、交通、参观交流费用的其他费用)

  三、办理程序

  1.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12月26日(周一)上午11:00前,下载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上交至主南401办公室。过期不候。

  2.学院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名单在全学院范围内公示。

  3.学院将推选人选送交至学生处审核筛选,学生处报学校审批。

  四、初步日程:   

日期地点
2017年3月2日(星期四)到达佛得角首都普拉亚
2017年3月3日(星期五)参观佛得角大学并与学生交流(下午),参观佛得角大学孔子学院
2017年3月4日(星期六)参观普拉亚市高中学校
2017年3月5日(星期日)赴塔拉法尔/Tarrafal市
2017年3月6日(星期一)拜会中国驻佛得角大使,参观佛得角Jean Piaget并与学生交流
2017年3月7日(星期二)拜会佛得角教育部长并与部长交流,参观普拉亚高中学校
2017年3月8日(星期三)佛得角与中国教育圆桌会,返程

  联系电话:82303169

附件: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