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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双周学术论坛:人工智能应用于行政执法的法理阐释与风险应对(2026年第1期,总第58期)

2026-03-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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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320日,题为《人工智能应用于行政执法的法理阐释与风险应对》的学术讲座在主南518教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特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胡斌为同学们深度解析人工智能与行政执法融合的理论逻辑、实践应用与风险治理路径。讲座由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的张红梅老师主持现场座无虚席,同学们聚精会神积极思考收获颇丰。

讲座伊始,胡斌老师立足法学研究视角,结合当下人工智能的发展热潮,引出本次讲座的核心议题。他指出,人工智能在行政执法领域的应用是推动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但在实践推进的同时,亟需从法理层面厘清技术应用的底层逻辑,识别潜在风险并构建科学的应对体系。

在人工智能技术基本原理方面,胡斌老师为同学们搭建了系统的技术认知框架。他梳理了人工智能从早期模拟神经元探索,到受算力、算法限制陷入发展瓶颈,再到21世纪后依托技术突破实现快速发展的历程。同时,他详细阐释了机器学习、深度学习、强化学习等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的运行原理,明确了当前人工智能以数据为核心、算法为模型的本质特征,并对强人工智能与弱人工智能、生成式与分析式人工智能的分类标准进行解读

随后,胡斌老师结合大量现实案例,介绍了人工智能技术在行政执法中的多元应用场景。他指出,人工智能已深度融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辅助与执法监督等执法全流程。例如,交通领域的智能抓拍系统实现精准识别非机动车违章、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行为并自动取证执法辅助系统能为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支撑、文书生成等服务执法监督系统可高效梳理办案数据、实现执法全过程监管。这些应用场景的落地,让同学们直观感受到人工智能为行政执法带来的变革与创新。

在分析技术应用优势的同时,胡斌老师也从多个维度深入剖析了人工智能应用于行政执法的潜在风险

第一,算法黑箱的存在会侵蚀行政公开原则,深度学习的自我优化特性更会加剧算法的不透明性,让执法决策难以被监督

第二,算法设计的主观偏差或数据本身的偏见,易引发算法歧视,形成数字专政”。

第三,自动化执法的快速推进,可能剥夺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违背行政法的正当程序原则。

针对上述多重风险,胡斌老师提出了兼具法理依据与实践可行性的应对策略。他强调,人工智能应用于行政执法,首要坚守量力而行、技术向善、权力限制、风险防范四大原则,杜绝盲目发展的大跃进思维,坚持技术的有限性应用,让技术更好地服务于民生福祉。在执法定位上,应确立以辅助执法为原则、以自动化执法为例外的准则,仅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处罚较轻的情形允许自动化执法,确保执法的最终决策权掌握在人手中。在责任划分上,明确执法机关的对外担责主体地位,内部则根据算法设计者、开发公司、执法人员的过错进行追责,同时要求算法开发公司承担举证责任。此外,他提出用魔法打败魔法的创新思路,建议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构建数字监督体系,破解算法黑箱的监督难题。

讲座最后的问答环节,同学们结合讲座内容与现实困惑积极提问,胡斌老师耐心解答、细致回应,进一步深化了同学们对人工智能行政执法背后的法律逻辑的理解。

本次讲座内容充实、视角独到,胡斌老师从法理与技术双重视角,层层拆解了人工智能应用于行政执法的核心问题,让同学们清晰认识到技术为行政执法带来的效率提升与模式创新的同时也有其潜在的法治、伦理、数据安全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