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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一、专业名称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英文名称Big Data Management and Application,专业代码:120108T

二、所属单位:商学院

三、学制:四年

四、教学对象

(一)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或学校组织的考试被录取的本专业本科生;

(二)被学校录取的国际学生。

五、培养目标及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国家数字经济战略,重视数据科学与管理学的学科交叉,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知识与能力的导入,构建技术+商业+决策三维能力体系,学生将系统掌握Python数据分析、机器学习、商业智能(BI)等核心技术应用,具备从海量数据中挖掘商业价值、构建智能决策模型的核心竞争力。以“商业场景为驱动,数据技术为工具,智能决策为导向”,培养具有商业洞察力、大数据技术应用能力和坚实外语基础的国际化、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破解传统商科人才技术脱节、技术人才商业思维薄弱的痛点,打造“商业需求与技术落地”的闭环能力。毕业生能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行政部门从事经营管理事务、商业数据分析与决策、量化管理、辅助决策和管理咨询等。

(二)培养规格

1. 学制与学位

本专业基本学制年。学生完成相关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规定条件的,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2. 知识要求

学生须熟练掌握数学、统计学、经济学等基础学科的理论和方法;系统掌握计算机科学和管理学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方法和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须选修哲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科学技术、语言文学、健康艺术、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通识性知识。

3. 能力要求

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具备将相关专业知识

综合应用的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运用专业外语的基本能力;具备综合利用大数据分析方法解决相关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在相关专业理论与实践方面初步具备创新创业能力。

4. 素质要求

思想道德素质:努力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强的形势分析和判断能力;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向上的人生理想、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价值观念和爱国主义的崇高情感。

专业素质:具有国际视野,系统掌握工商管理类专业和大数据管理基础知识,掌握创新创业技能,并能够运用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和大数据技术,系统分析和解决问题。

文化素质:具有较高的审美情趣、文化品味、人文素养;具有时代精神和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积极乐观地生活,充满责任感地工作。

身心素质: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具备稳定、向上、坚强、恒久的情感力、意志力和人格魅力。

六、培养方案基本框架

(一)准予毕业课程学分:147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31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12学分,外语必修课24学分,专业必修课52学分,专业选修课28学分含专业限选课18学分,专业任选课10学分);

(二)课程总学时:2564学时;

(三)教学总周数:121周;

(四)毕业论文(设计):7周,4学分;

(五)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安排:第七学期末至第八学期月底。

七、专业核心课程

管理信息系统(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大数据管理方法与应用(Big Data Management Method and Application)、数据结构(Data Structure)、自然语言处理(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数据库原理(Database Principle)、数据可视化分析(Data Visualization Analysis)、大数据技术基础(Fundamentals of Big Data Technology)、商业智能与数据挖掘(Business Intelligence and Data Mining)、数据收集与处理(Data Collection and Processing)、大数据治理(Big Data Governance八、主要实践环节及时间安排

(一)军事技能,2学分,由学校统一安排;

(二)专业实习,2学分,第三至七学期(累计不少于8周);

(三)毕业设计(论文),4学分,第七学期末到第8学期5月底;

(四)社会实践,2学分,第三至七学期(累计不少于4周)。

九、毕业要求

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达到以下要求:

(一)遵守学校纪律,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合格;

(二)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取得合格以上的成绩,获得符合毕业要求的课程总学分;

(三)完成毕业论文,参加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经所在学院教学委员会及学位委员会审核鉴定、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准予毕业。

十、授予证书及学位

见《北京语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十一、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